(上接1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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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
至2025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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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1.04、1.0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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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
联 系 人: 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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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4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环境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的“技术示范基地”与“共创基地”,以及“包头华资合成生物学与微生物改造技术院士工作站”后续开展相关研发活动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