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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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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446,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在内的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924,528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1,136,000股增加至629,060,528股。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除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合计86,477,987股已于2024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446,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6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