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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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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颖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智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银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颖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智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银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85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8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87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慧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刘慧芬 成群善 李红喜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89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5年10月22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90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5年10月22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952.12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在保障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91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2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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