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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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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11月7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0-39388562。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智花 联系电话:020-31564867

传真号码:020-39388562 电子邮箱:zqb@lingwe.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73;投票简称:凌玮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填报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11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请于2025年11月7日17:00前将登记表传回公司,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3、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5、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蒋向

年 月 日

廖俊民

年 月 日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952.12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蒋向

年 月 日

廖俊民

年 月 日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