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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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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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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1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75%,购买的最高价为8.67元/股、最低价为8.5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712.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58,623,0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968%,成交的最高价为11.35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1029元/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555,997,495.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58,623,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新能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为盛屯新能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申请的80,000万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下属公司盛屯锌锗与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新能源在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办理项目融资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盛屯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608.1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新能源

(1)公司名称: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5月16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龙双

(5)注册资本:人民币62,893.2614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盛屯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新能源为盛屯矿业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新能源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新能源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85,239.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5%,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7,204.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68,035.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3%,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4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林举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01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