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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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306.31万元,同比增加55,771.02万元,增幅17.18%。主要原因是:
公司新建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光学聚酯基膜、聚丙烯薄膜、高速电子树脂等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产销量和营收规模均有所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光学膜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0.12亿元,同比增长20.67%;聚丙烯薄膜实现销售收入2.99亿元,同比增长11.90%;电子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1.02亿元,同比增长37.19%。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94.43万元,同比增加4,675.63万元,增幅19.80%。主要原因是:
受益于国内特高压电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算力升级等新兴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以及消费电子终端需求的改善,公司研发生产的特高压用电工聚丙烯薄膜、新能源汽车用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高速电子树脂(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碳氢树脂、聚苯醚树脂等)、中高端光学聚酯基膜等高附加值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拓展顺利,快速占据增量市场,品牌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毛利6.14亿元,同比增长29.6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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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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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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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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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安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敬国仁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 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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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唐安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敬国仁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 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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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安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敬国仁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 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9月9日,“东材转债”已完成全部赎回的本息兑付,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东材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1,333,211股。公司总股本由896,784,623股增加至1,018,117,8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6,784,623.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18,117,834.00元。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职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前述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进行删减,并增加相关条款,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具体职能。
2、将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的内容,调整现有章程中的部分文字表述,进一步明确对外担保业务的审议权限、股东会临时提案权的股东持股比例要求、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机制、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能分工等。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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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下转1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