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3版)
(上接93版)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同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联达内控合规制度汇编》。
■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