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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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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或”改为“或者”、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一一对比列示。除前述修订和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至10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09:00-10: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泽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戴正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朱芳女士,独立董事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至10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长龄液压证券部

电话:0510-80287803

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