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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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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此次股票回购计划下述简称为“本次”或“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66.9万股;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本次和以前年度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5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9月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议案8、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联系电话:021-58773690-8013

传真:021-68862900

电子邮箱:002532@tslyjt.com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A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A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A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B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B

股东可以在B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B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11月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

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山铝业”)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修订、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其他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说明

1、《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2、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将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

3、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6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