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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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订、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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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制订后的制度全文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 为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公司根据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历次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3年1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6.72元/股,最低成交价6.22元/股,使用回购资金14,999.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8.17元/股,最低成交价4.86元/股,使用回购资金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1,515.53万股股份。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和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2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2,370.52万股股份。
二、拟变更的回购股份情况和变更原因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第一次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拟注销的2,314.80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51,885,415股减少至4,628,737,415股,拟注销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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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3,14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3,148,000元。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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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一次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2,314.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314.8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为税前人民币15万元/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德仁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1954年7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学历。陈德仁先生在美洲和亚洲拥有三十多年银行、保险、国际金融和企业咨询方面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曾在美国美商银行(Bank of America)、美国富国银行(Wells Fargo Bank)、加拿大丰业银行(Bank of Nova Scotia)和加拿大永明金融(SunLife Financial Inc)任职,2002年2月至2005年2月任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集团中国总经理,同时创建中国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并担任中国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首任总裁兼CEO。陈德仁先生在过去十五年里曾担任过多家新加坡和中国的上市/非上市公司以及非营利机构的独立董事,拥有丰富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2009年4月至2016年6月历任浙商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XINREN ALUMINUM HOLDINGS LIMITED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07年5月至2013年5月和2014年5月至2020年8月任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至2018年2月任TMC Education Corporation Ltd(TMC教育集团)独立董事;2013年4月至2024年4月任YANGZIJIANG SHIPBUILDING (HOLDINGS) LTD.(扬子江船业控股)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17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TYE SOON LIMITED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任YANGZIJIANG FINANCIAL HOLDING LTD.(扬子江金融控股)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年10月至今任MSIG Singapore(三井住友保险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德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德仁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德仁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 作为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根据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为税前人民币15万元/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的提名建议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素君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上接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