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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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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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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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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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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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前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在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故障、耗材批间差异等原因使部分在产品和产成品存在风险。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在产品和产成品不再进行上市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部分在产品和产成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废处置,部分产成品未完成报废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期末预计无法实现销售的在产品和产成品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部分进行报废处置,合计约3,226万元。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合计约3,2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约3,226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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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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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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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将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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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