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9版)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审核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20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302,998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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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冠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冠捷先生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冠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冠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李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159-3644
电子邮箱:ir@aute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二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李律先生简历
李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历任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证券操作主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部高级主管、业务经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8.00元/股,授予数量由9,769,600股调整为14,556,703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丹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3)。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5、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并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22,759,696.00元(含税),转增218,304,50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70,183,176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1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82,932,692.98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3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3.29-0.50)/1.49-0.58=8.00元/股;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8.00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未归属的授予数量由9,769,600股调整为14,556,703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4,556,703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