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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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8月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河南中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帅医药”)53.28%的股权,交易金额为3.48亿元。中帅医药已于2025年9月28日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25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陆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文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长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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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文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长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陆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文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长久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9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4,998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6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约为10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退休、2名因组织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998股。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并拟于2025年10月28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同时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22年4月18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0人,共计1,760.63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1、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2、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3、2022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4人,共计118.33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400股的注销。
15、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稿)的议案》。
17、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9、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5月5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00股的注销。
20、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1、2024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2、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3月19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200股的注销。
2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4、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4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25、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6、2024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8月2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7,613股的注销。
27、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8、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9、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0、2024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31、2024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4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32、2024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4,466股的注销。
33、202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2月19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8,200股的注销。
34、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5、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36、2025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37、2025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013股的注销。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退休,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99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免职、退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部分可在其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半年后权益失效。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价格:7.54元/股
3、派息情况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843,120.48元(含税);于2022年9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345,128.79元(含税);限制性股票预留份额授予完成后,已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484,860.29元(含税);于2024年7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7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67,105,031.35元(含税);于2024年11月8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03,883,652.20元(含税);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1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385,408,349.66元(含税);拟于2025年10月28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03,875,750.90元(含税)。
4、回购价格确定:
根据派息情况,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7.54-0.48-0.289-0.289-0.257-0.10-0.371-0.10=5.654元/股
上述回购价格低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议案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故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654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0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单位:股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退休,2名因组织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998股限制性股票以5.6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额约为10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8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47,068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7,068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同时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22年4月18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0人,共计1,760.63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1、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2、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3、2022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4人,共计118.33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400股的注销。
15、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稿)的议案》。
17、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9、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5月5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00股的注销。
20、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1、2024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2、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3月19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200股的注销。
2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4、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4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25、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6、2024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8月2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7,613股的注销。
27、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8、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9、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0、2024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31、2024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4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32、2024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4,466股的注销。
33、202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2月19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8,200股的注销。
34、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5、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36、2025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37、2025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013股的注销。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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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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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8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27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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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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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4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7,06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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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4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47,068股。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47,068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92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六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1-3季度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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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从战略定位角度出发对华润紫竹等部分产品的划分进行细化调整,重述上年同期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87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陆文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驹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同意。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向内蒙古托克托县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内蒙古托克托县灾区捐赠人民币1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作。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审阅意见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审阅意见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09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驹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报备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