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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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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免去监事职务,《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烝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报价共计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金额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4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公司通过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拟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000.00万元。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舜为股权由10.00%降低至8.0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相关方增资协议尚未签署,且存在增资方未及时缴纳增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舜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为)系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浙江舜为10.00%的股权。浙江舜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000.00万元,浙江舜为股东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学)拟全额认缴。

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浙江舜为此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舜为注册资本将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舜为股权由10.00%降低至8.00%,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 Deng(邓晖)先生担任浙江舜为董事,浙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放弃浙江舜为增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不超过3,0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舜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Hui Deng(邓晖)先生担任浙江舜为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舜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浙江舜为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标的为公司放弃关联参股公司浙江舜为增资优先认缴权所对应的股权,交易类别属于《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2、关联方/关联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下转2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