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
和新增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接213版)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
和新增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其他条款中部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作出对比展示,只涉及“股东大会”“监事”“监事会”及部分文字表述内容调整的不再逐条列示。同时,因公司部分发起人已更名,公司拟对发起人名称进行变更:发起人“泉州和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雄安和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部分内容也不再单独列出。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本次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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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和新增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新增的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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