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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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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配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庆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琛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庆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琛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庆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琛璐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4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等随之取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及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4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

截至2025年3月6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44,747,034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8.36万元(含手续费)。本次回购减少公司股份44,747,034股,并已于2025年3月10日注销完毕。

基于此,本公司股份总数由1,874,200,420股变更至1,829,453,38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74,200,420元变更至1,829,453,386元,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变更公司类型

基于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将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低于25%)”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2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