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金额上限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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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2025年10月27日起,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金惠盈纯债”)的代销渠道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国金惠盈纯债A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2、本基金A类份额及C类份额的代销渠道机构投资者和直销渠道投资者,本基金E类份额的投资者仍遵循原大额申购金额设置。(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8日起,国金惠盈纯债A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千万元;国金惠盈纯债A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2亿元。本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7月29日起,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千万元;国金惠盈纯债C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3千万元。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4月23日起,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元;国金惠盈纯债E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3、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4、在设置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业务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它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同样适用以上投资限额。
5、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标准,届时详见相关公告。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5日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9月
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5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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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9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5年以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本基金基础资产渝遂高速(重庆段)2025年9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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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按照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网收费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联网中心”)月度清分数据,本月自然天数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2025年9月运营数据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渝遂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铜梁段(即渝遂复线一期)的分流影响,2024年9月13日之前渝遂复线一期尚未开通;2.部分收费站入口因治理超限存在短时间交通管制;3.本年中秋假期较去年延后至2025年10月6日,2025年9月的车辆活跃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④以上为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该数据不包括联网中心对以前月度清分数据的调整部分及通行费套餐补助等,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较小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基础设施项目主要运营数据已经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确认。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相关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