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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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前三季度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225.35万元,主要因受日元汇率升值影响,汇兑亏损较去年同期增加3,012.72万元;同时,随着公司新产线投入及对外投资增加,银行贷款相应增加,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210.19万元。
2.为加强市场开拓、项目孵化和人才引进,销、管、研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580.18万元。
3.公司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新投产,新产线良率和产能利用率尚处于爬坡阶段,暂未实现盈利,给前三季度带来亏损3,587.00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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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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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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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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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林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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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林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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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等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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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