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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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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4.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54.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46.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苏州元禾厚望创新成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所致;

4、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减少88.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的外部租赁到期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76.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51.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的合同负债结转收入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58.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应交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0.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9、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79.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的外部租赁到期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5.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额及确认的进项税加计递减额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74.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部分对外投资股权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3.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通”)及瑞帆节能去年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到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回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7.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计提的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0.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通核能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7.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0.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诉讼损失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1.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部分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进入减半征收期、部分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过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进入正常征收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46.2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6.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日照瑞帆节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92.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偿还日照瑞帆节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资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高端阀门智能制造项目”顺利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和2025年5月7日分别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无锡法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其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其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本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鉴于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会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兼总裁吴建新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根据公司业务与未来发展的审计需求,通过审慎研究和考量,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神通核能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神通核能与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董事长韩力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与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及其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以及神通新能源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6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重工”)、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绿建”)、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

注: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津西重工、津西绿建的关联交易统称为与津西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分成两个子议案进行审议,两个子议案分别是《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力先生因在上述关联方津西集团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因此回避表决了子议案《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子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子议案《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韩力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韩力担任董监高范围内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开展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一)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5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3,294,005,950.71元,净资产15,034,307,879.3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070,159,962.43元,净利润-346,376,759.25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55496673P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南

法定代表人:王盼合

注册资本:51,884.816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86,669,489.33元,净资产455,325,692.56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7,118,012.31元,净利润8,415,022.36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重工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LFJW6E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ZT1975室(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叶长征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门窗;设备租赁;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89,950,480.23元,净资产698,266,222.25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847,684.83元,净利润673,677.54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的董事长,且津西绿建系津西股份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绿建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绿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YDMHD5R

住所: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明民

注册资本:1,627.915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包装装潢设计服务,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96,221,889.32元,净资产42,029,147.88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969,236.35元,净利润-1,737,331.05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股20.001%,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神通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涉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等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采购价格不高于向市场同类厂家采购价格,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所涉及的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相关价款、收付款条件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合同方式确定,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不利影响,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及其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以及神通新能源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与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董事、总裁吴建新先生、独立董事肖潇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审计总监洪学超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业务与未来发展的审计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对该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均已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今,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嵇道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韩洪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与未来发展的审计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对该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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