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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投计划中期调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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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中期调整后,八一钢铁及下属子公司焦煤集团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6项,投资计划由年初38115万元调整为21180万元,调减投资计划16935万元;资金计划由28350.5万元调整为16479万元,调减资金计划11871.5万元。
本次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经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临 2025-052号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影响
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政策的规定,同时通过工艺创新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该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投资预算安排进行调整,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相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
2.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5-05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8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推荐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邱四平先生、孟祥云女士、温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人选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徐永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柯善良: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经理,公司炼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公司炼钢厂党委书记、副厂长,设备工程部部长,八钢公司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八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八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安监部、能环部、科技创新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八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柯善良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柯善良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何宇城: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八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八一钢铁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何宇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何宇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文壮: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八钢公司炼铁分公司高炉分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八钢公司炼铁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八钢公司炼铁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八钢公司炼铁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八钢公司采购中心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八钢公司总经理助理、鄂城钢铁高级副总裁。现任八钢公司党委常委,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常委。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刘文壮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刘文壮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祥明:男,196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太钢集团机动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副党委书记、总经理、科协主席、太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太钢不锈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宝武山西总部总代表。现任八钢公司董事、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高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高祥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徐永华:女,汉族,1974年4月出生,山东招远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7年6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会计师。曾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中心高级主管,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督查部部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徐永华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徐永华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四平: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副主任,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事务所(后更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中粮屯河独立董事。执业期间曾担任新疆证券业协会副会长、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评协常务理事、自治区造价协会常务理事、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科技专家。曾任公司第五、第六届独立董事。现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华西分所副主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新疆华西分所副主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邱四平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邱四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孟祥云:女,1974年11月生。正高级会计师(教授级),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曾任德豪国际(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兼任其德国子公司DurkoppAdler财务负责人;宝钢集团首席会计师,期间兼任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期间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鉴微数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孟祥云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孟祥云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温晓军:男,1976年11月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EMBA),律师执业年限二十一年。曾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新疆思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管理合伙人。曾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新疆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宣传和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新疆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温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温晓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5-05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钢公司”)拟将其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5年,不涉及对原承诺的撤销。
●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近日,公司收到八钢公司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八钢公司于2020年3月出资设立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钢铁”),拟整合收购疆内长流程钢铁企业。2020年末,天山钢铁收购了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钢铁”)(曾用名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钢铁”)77.125%股权,巴州钢铁和伊犁钢铁与八一钢铁在螺纹钢、线材等普碳钢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上形成业务重合,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鉴于此,八钢公司于2020年末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该承诺将于2025年11月到期。现拟在原有承诺函基础上延长5年。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1.八钢公司于2020年末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自天山钢铁整合收购工作完成后的当年起5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上市公司认可且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体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如下:
(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逐步对与八一钢铁存在业务重合部分的资产进行梳理和重组,消除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形。
(2)业务调整:对与八一钢铁的业务边界进行梳理,尽最大努力使与上市公司实现差异化经营,例如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
(3)委托管理:通过签署委托协议的方式,由天山钢铁将业务存在重合的部分相关资产经营涉及的管理权全权委托八一钢铁进行统一管理。
(4)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上述解决措施的实施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前提。
2.在本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期限内,本公司将采取委托八一钢铁统一管理、建立统一销售平台等措施,以避免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本公司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5.在八钢公司拥有八一钢铁控制权期间,本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均有效。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八一钢铁权益受损的情形,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上述承诺中,“本公司”指八钢公司。
二、承诺延期履行原因
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八钢公司积极履行承诺,通过业务调整、协同管理、资产整合等手段,积极解决八一钢铁与天山钢铁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前述相关措施,八一钢铁在业务战略、产品结构、区域定位等方面构建了清晰的发展规划,已经成为八钢公司在西北区域最核心的钢铁生产基地。
八钢公司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与相关资产的重组进程,2022年聘请中介机构,以整合注入八一钢铁为目标,对伊犁钢铁、巴州钢铁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就影响八一钢铁收购伊犁钢铁、巴州钢铁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少许合规瑕疵;且目前国内钢铁行业仍处于“减量调结构”阶段,2024年伊犁钢铁、巴州钢铁尚未实现盈利,基于审慎原则与合规要求,相关资产目前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尚需时日。
三、变更后承诺有关内容
除以下内容外,拟变更后的承诺函将与现有承诺函保持一致:八钢公司拟变更签署同业竞争承诺,承诺有效期自原有承诺函基础上延长5年,变更后承诺内容如下:“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自天山钢铁整合收购工作完成后的当年起10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上市公司认可且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四、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八钢公司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系基于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所作出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会议认为:八钢公司根据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2020年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作出的部分承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轧钢厂中厚板新建3500mm
预矫直机项目的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轧钢厂中厚板新建3500mm预矫直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35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该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相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调整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TMCP高强钢板作为高端中厚板产品,体现了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能力,已成为中厚板产品工艺开发的发展方向。根据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中厚板产品结构调整需求,拟增加Q420以上风电桥梁钢、Q550/Q690煤机用钢、600MPa水电钢等TMCP高强钢生产量,总占比50%。
2.中厚板机组现有工艺装备条件生产TMCP高强钢板时存在如下问题:
(1)采用低温控轧生产TMCP钢板,钢板头尾部易翘曲、薄宽规格钢板板形差。当这种板形的钢板通过ACC后因冷却不均匀,钢板板形加剧恶化。
(2)由于控制冷却后的钢板板形较差,在热矫直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应力较大,待钢板冷却至室温后,残余应力释放使得钢板产生二次瓢曲,严重时钢板无法进入UST进行探伤和双边剪切边。不平度超标钢板需转至精整区进行冷矫直挽救。
(3)轧态钢板头部、尾部板形影响ACC温度均匀性和全长性能均匀性。越高强度的TMCP钢板,需要更高的冷却强度和更低的冷却温度,轧态板形不良对温度均匀性和组织性能差异的影响也越大。在产品工艺设计时,需要提高钢板强度性能富余量,增加切头、切尾余量,生产成本增加。
3.为解决TMCP高强的钢板形二次瓢曲、组织性能均匀性等问题,保证生产质量水平,在ACC入口增设预矫直机是主要技术措施;同时提高TMCP高强钢通过多块钢集批轧制保证生产工艺过程连续稳定,需要对精轧前后辊道单独传动以细化分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轧钢厂中厚板新建3500mm预矫直机项目
(一)项目类别:技术改造。
(二)项目工期:工期264天。
(三)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项目投资核定: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3500万元。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在ACC入口新建3500mm预矫直机,项目内容包括预矫直机成套设备,以及土建基础、液压、电气、润滑、自动化、供配电、公辅等。
2.预矫直机基本配置采用全液压、四重倾动、可逆式,最大矫直力大于3100吨,主电机功率2×750kw,辊系一用一备。
3.精轧机前63根集中传动辊道改单传,辊道利旧。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中厚板机组成功具备TMCP高强钢全品种规格的批量生产能力,有效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延伸,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
1.该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相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因工期、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调整的风险。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2.市场需求量和价格存在波动,项目预期利润会随之波动。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6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
至202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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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照2025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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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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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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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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