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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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有关的工商备案登记变更等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增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并因相关内容合并修订而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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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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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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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0:00一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人:钱蕙菁 (0510)82766978-8317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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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二、《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四、《大东方关于核销对子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确认已无法收回、且在以前年度母公司报表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控股子公司南通海门大东方百货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84,541,001.13元在2025年度予以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的《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东方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版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下转8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