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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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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相应变更。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同步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相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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