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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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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92亿元,同比增长约22.60%,其中:P&S主营业务收入18.57亿元,同比增长约12.76%,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约11.06%;SMC主营业务收入6.70亿元,同比增长约1.31%,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2.26亿元,同比增长约10.22%;MIM主营业务收入18.65亿元,同比增长约46.35%,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约29.84%。

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650.82万元,影响公司净利润1,400.01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29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若剔除前述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则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77.89万元,同比增长54.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55.57万元,同比增长57.90%;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6.73万元,同比增长9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62.43万元,同比增长94.1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火”)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52号):截至2025年8月24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304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78,50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1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3,500,0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383,477.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16,383,47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1,383,47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31,383,477.00元。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于2025年8月29日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2025年8月21日,公司与远致星火等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根据该补充协议,远致星火持有上海富驰股权对应的回购权予以终止,上海富驰不需要承担回购义务。

截至终止回购权义务相关协议签订前,因上海富驰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现金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因此上海富驰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确认长期应付款和冲减资本公积,并在各月末确认相应财务费用。截至2025年8月21日,上海富驰账面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9,723.29万元。

在终止回购权义务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终止确认上述长期应付款并转入至资本公积,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19,097.21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还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邮 箱:ir@pm-china.com

联 系 人:肖亚军 先生、唐佑明 先生

(三)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9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8人,董事山根裕也先生因个人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2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3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4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5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6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7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8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09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0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1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2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3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4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5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6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7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8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19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0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1 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2 制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3 制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4 制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5 废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投资的审批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6 废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中第3.03、3.06、3.07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08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09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10、3.22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3.01~3.06项、第3.22项、第3.25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有关本次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9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631,383,477元

因规范化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变更,以及根据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52号),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于2025年8月29日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5-082、2025-083、2025-0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授权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616,383,477元至631,383,477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并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关于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粉末冶金制品、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及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电机制造、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销售;智能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范围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所属行业类别不变,仍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中“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是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作出的前瞻性的丰富和扩充。此次变更经营范围能更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落实,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聚粉末之力,创绿色未来”之使命,贯彻“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简称“三新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崭新发展格局,为实现成为全球粉末冶金领导者而奋发图强。

三、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鉴于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注册资本变更为631,383,477元,同时因规范化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文件签署事宜,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文字表达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条款,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版本为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结果为准。

四、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6项、第22项、第25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第1次修订);

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第1次修订);

1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1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1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