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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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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7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澄星”)与磷星聚昆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聚科技”)两方共同投资设立了上海星聚力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上海澄星、星聚科技分别持有其65%、35%的股权,主营业务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前沿新材料销售、生物有机肥研发等。

2、2025年8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澄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供应链”)投资设立了云南星炭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澄星供应链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等。

3、2025年8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澄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商业”)与江苏江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投资”)两方共同投资设立了江阴澄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澄星商业、江顺投资分别持有其35%、65%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

4、2025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澄星供应链与中磷投资控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磷投资”)、曲靖云华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华磷化”)、汪庭锋四方共同投资设立了云南磷聚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澄星供应链、中磷投资、云华磷化分别持有其51%、31%、9%、9%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西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晓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西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晓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西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晓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