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建雄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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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雄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雄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黄建荣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3所涉及相关制度全文(2025年10月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调整承继监事会相关职权,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待《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下午13: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惠明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7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采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及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中兴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
中兴华拟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合计170万元,和2024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可详见在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11月18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巩先生
电话:021-66284908
邮箱:zhufengdb@zhufenggufen.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在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进行删减,并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2)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根据中国证监会《章程指引》相关规定,调整《公司章程》中的部分表述。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下转2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