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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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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范红、陈敏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原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8名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修订《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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