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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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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说明:上述两表中,1.炼化产品包括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的全部产品;

2.新材料产品含聚酯新材料、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和可降解新材料等;

3.炼化产品、PTA的销售量含贸易量,营业收入含贸易销售收入,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的PX、醋酸和乙二醇等化工产品;

4.炼化产品、PTA的平均售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PX、醋酸和乙二醇等产品的结算均价,含贸易均价。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说明:1.煤炭包含原料煤和动力煤。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额度事项。

202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CP9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9:00-16:00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11-39865111

传 真:0411-39901222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DFI”)。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与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注册规模

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DFI项下各债券的品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DFI)在获准发行后,可在2年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5、承销方式与发行对象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上述授权在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注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是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