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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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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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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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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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36.77万元,同比增长20.07%,主要系电力业务实现收入26,826.57万元,同比增长26.63%;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293.74万元,同比增长11.38%。
2、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6.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5.19%。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4.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97%。
3、2025年8月28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洋灵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依托珠三角地区优质产业资源及科研力量,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无人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2025年9月18日,公司在华为全联接大会现场推出全新的“智洋星隼”系列产品-卫星拒止空间具身智能无人机。公司瞄准卫星信号缺少的复杂工业场景,针对狭窄空间人工巡检难度大、效率低、风险高等痛点,提供具身智能无人机立体巡检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卫星拒止具身智能无人机通过搭载多模态信号融合定位与全向感知避障技术,实现高清抵近成像与超清稳拍,显著提升工业场景巡检效率、保障人员作业安全、优化全流程作业模式,助力管理水平提质升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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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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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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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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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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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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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5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聂树刚、孙培翔、张万征、谭博学、李奇凤、漆彤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从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公司拟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231,650,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165,03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5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658)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658)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国永
董事会秘书:谢嘉乐
财务总监:胡学海
独立董事:谭博学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一)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658)进行提问;
(二)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下转29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