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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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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

(5)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83888881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2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建国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罗雄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建国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建国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王建国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建国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罗雄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罗雄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罗雄军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王建国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罗雄军先生个人简历

罗雄军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杭州基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催化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23年9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工业催化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杭州基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3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人数不变,设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时,根据前述变动拟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1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中,水溶液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全部折百计算;产量含自用量,销量系对外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