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建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孙建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建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投资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尚处于前期阶段,后续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工期延误、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导致投资成本超出预期,存在一定财务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鉴于UV模压技术是实现高端包装材料生产的重要技术途径,为解决公司现有UV模压产品产能不足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公司控股子公司-美国菲涅尔制版科技公司自身具备制造光刻机能力的优势。公司拟投资约2亿元,在绍兴市越城区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项目。项目采用UV铂金浮雕专有技术,主要依托长三角庞大的包装市场,在解决现有UV模压产品产能不足的基础上,扩大公司在烟草、酒类等领域的市场份额。项目预计2025年年底前实施,2027年年中竣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投资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过程中尚需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程序。
本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形成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预计在2025年年底前启动实施,2027年年中竣工。
(三)项目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亿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约18个月
(六)项目进展及审批、备案情况: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通过项目建设,可在解决公司现有UV模压产品产能不足的基础上,依托长三角地区的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加强公司与区域内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在高端包装市场的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防伪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建设进度需持续投入资金,可能会对投资主体的现金流形成一定压力。此外,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受工期延误、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成本超出预期,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