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1-9月份经营指标情况:煤炭产量2618.51万吨,商品煤销量2085.64万吨,销售收入88.19亿元,销售成本54.69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工商登记注册对经营范围表述规范的具体要求,对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3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