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0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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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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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2.00、5.00、6.01、6.02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提案2.00由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刘蕾、刘旭、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至6.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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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11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
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原因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ESG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二、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或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章程》最新修订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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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1-11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制度1、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12-28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及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除上述主要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内容详见下列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下转3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