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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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郑中设计、致尚科技、思瑞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婷,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万讯自控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科力尔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木林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财务及内控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决策和操作,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对象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新材料”)、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海”)、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海”)、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能源”)、江西吉安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升”)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93.2亿元人民币及等值23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形式使用。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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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依据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另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处理银行授信申请、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自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下半年召开审议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议案的股东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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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L7W0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阳
注册资本:23,169.601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7.547%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一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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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4QXXP0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熊环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1栋5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装箱销售;软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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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
企业名称: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2日
注册编号:202128144H
公司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10 ANSON ROAD #11-07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07990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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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
企业名称: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984500A8AAE7AS7KI446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455,203人民币+10,000港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办事处地址:25/F., OTB BUILDING 160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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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11Q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蔺政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10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集装箱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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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西吉安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西吉安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MA35HUYR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早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12组上冈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手机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充电器、金属制品、移动电源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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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934.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奥海新材料、新加坡奥海、香港奥海、江西奥海、数字能源、江西海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新控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智新控制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智新控制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下转343版)
(上接34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