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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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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钢铁行业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公司全力应对钢铁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带来的挑战,积极对接市场需求,加快推进“四化”转型,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向好。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9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2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0亿元,同比增长41.7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经营结果分析 单位:元

2、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净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净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7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中,议案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一2025年11月1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601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731-89952929

传 真:0731-89952704

邮 箱:liuting@chinavalin.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601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6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表决票8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及第四季度经营计划,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45.9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2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0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8.0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2亿元,同比增长73%。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6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1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1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1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19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其他条款不变。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1月1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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