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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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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涨473.0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涨231.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83.47%,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上涨440%;前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汽车及通讯领域业务的发展,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本次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公司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及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由68,000.00万元调整为63,202.65万元,根据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和更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墨西哥购买土地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墨西哥购买土地并签署〈土地购买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Metal Forming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瑞玛”)拟以59美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Apaseo El Grande工业园52,297.39平方米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作为公司在北美地区生产经营用地,交易总价为308.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218.17万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月17日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同日,墨西哥瑞玛与土地出让方JLB PARQUES INDUSTRIALES, S.A. DE C.V.(以下简称“JLB”)签署《土地购买意向协议书》。公司顺利完成拟购买地块的尽职调查,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墨西哥购买土地并签署〈土地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日,墨西哥瑞玛与 JLB 签订正式的《土地购买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墨西哥购买土地事项的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墨西哥瑞玛已完成前述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交割并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日、2025年5月22日及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在墨西哥购买土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在墨西哥购买土地并签署〈土地购买协议〉的公告》及《关于在墨西哥购买土地事项进展暨交割完成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才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才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48.4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3.6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3.6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48万份,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5万份;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为60%-80%,需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0.4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按照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5万份;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为60%-80%,需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0.48万份。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7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的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1-9月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3,148.42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48.4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3.6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3.6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原则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三)商誉

单位:万元

收购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因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对应的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中按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因此,按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比例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

四、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4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7.13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48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7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385.2万份股票期权。

6、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1月27日,公司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19万份。

8、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86.80万份股票期权。

9、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5年9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40万份。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为108人,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理的。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

(3)本计划首次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授权日为2024年7月1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10月19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二)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详见《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后,在办理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确定的108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8.0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名相应调整为105名,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85.20万份相应调整为377.2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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