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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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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荣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2、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3、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5年7月25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6,205.02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收购事项尚处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额7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情况公告》。

3、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主体(穿透口径)、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沙聚财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关联方杭州游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吉仓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基金规模为10亿元,主要投资于Alibaba WLCC Holding Limited及/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并运营且由包括但不限于申通方或其关联人士主要承租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整体调整为“股东会”,并调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4.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综上,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鉴于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章节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表述;同时,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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