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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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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若相关条款未涉及其他实质性调整,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承继监事会全部法定及约定职权。若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或“监事”,未涉及其他实质性调整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标点符号的调整、部分阿拉伯数字替换成中文数字表述、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不再逐条列示。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人员信息

(6)业务规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明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明明、项目合伙人高寄胜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明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00和提案2.00的子提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2.00为逐项表决事项。

(4)本次会议公司将对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 14:00-17: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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