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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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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7版)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安评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妥善做好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消费结构,孚锦新能源拟分别投资建设中孚高精铝材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和中孚铝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分别为19,199.44万元和21,547.33万元,合计40,746.77万元。上述项目已经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核准并取得批复文件。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的议案》。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孚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E7U7NR94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康店镇创业路豫商名苑8号31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持有孚锦新能源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孚锦新能源成立于2024年12月,其控股股东中孚电力财务状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79,408.87万元,负债总额为160,84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00,832.6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5,58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7.9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75,196.00万元,负债总额为138,372.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28,626.1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6,576.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96.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

项目投资:本项目静态投资19,199.4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388元/kW,动态投资19,467.29万元(不含流动资金),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450元/kW。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容量43.75MW,主要建设7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现有升压站,新建2回110KV送出线路(约8.3km)。

建设期:1年

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财务评价: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86%(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67%,投资回收期为9.0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7.2%,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23.71%。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5.67%)高于资本金基准收益率(8%)。

节能降耗:本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43.75MW,每年可提供电量8,940.70万kW·h。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26,965.15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约7.42t,氮氧化物(以NO2计)约11.89t,二氧化碳(CO2)约73,671.38t。

(二)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

项目投资:本项目静态投资21,547.33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925元/kW,动态投资21,847.94万元(不含流动资金),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994元/kW。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容量43.75MW,建设7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

建设期:1年

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财务评价: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4%(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01%,投资回收期为9.95年,总投资收益率为6.03%,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9.01%。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0.01%)高于资本金基准收益率(8%)。

节能降耗:本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43.75MW,每年可提供电量9,182.7万kW·h。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27,695.18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约7.62t,氮氧化物(以NO2计)约12.21t,二氧化碳(CO2)约75,665.88t。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孚锦新能源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碳排放,提升公司“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竞争力,符合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安评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妥善做好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制定、修订

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将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过渡期安排》及《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删除《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二)完善股东和股东会相关制度,在第四章新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由3%调整为1%以上;

(三)完善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第六章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四)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统一改为“过半数”,将“经理、副经理”分别统一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修订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五)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制定部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部分已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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