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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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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1版)

注释1: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较多、较为零散,且主要在各子公司现有厂区实施,项目的实施进度须统筹考虑公司当前生产任务,因此公司仅设定项目整体完成时点,未针对项目有具体明细时间表。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元利江东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6年12月,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

注释2:“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投入金额。

(二)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是浙江盛达将进行生产基地整体搬迁,项目实施地点需要进行变更。二是随着技术的迭代升级和生产需求的变化,对募投项目中不同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和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三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变化,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减少1个技改方向。四是为统筹公司当前生产任务与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受建设项目部分变更调整的影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地点变更

1.因浙江盛达将进行生产基地整体搬迁(具体内容详见《宏盛华源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尚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绿色智造产业新城(萧山益农),即浙江盛达新厂区。

2.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对综合能源项目技改方向进行调整,原项目在新厂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风口608号)进行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鉴于公司实际生产布局的变化并考虑到该技改方向预计存在资金结余,增加老厂区(丹徒区上党镇王院村188号)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新增1.5兆瓦光伏发电系统),涉及变更金额579.51万元。

(二)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和实施方案优化调整

1.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0个技改方向,总投资金额不变,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厂区绿色车辆转运升级、原材料无人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4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涉及变更金额404.00万元。

2.元利江东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包括7个技改方向,总投资金额不变,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自动上下料2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并调整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及结构,涉及变更金额258.00万元。

3.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2个技改方向,总投资金额不变,对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综合能源项目3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及结构。智能打包生产线技改方向取消,涉及变更金额805.08万元。

4.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1个技改方向,总投资金额不变,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自动上下料2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涉及变更金额1,200.00万元。

(三)项目延期

为统筹公司当前生产任务与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受项目变更的影响,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7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第二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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