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波动的说明:
2025年前三季度,尼龙切片行业受产业链产能相对集中释放,行业一定程度出现了价格竞争激烈的情况;受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影响,部分下游客户,尤其是面向高端市场的企业,其出口及生产节奏有明显放缓,对高品质原材料PA6的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公司对应的高附加值原材料PA6(尼龙切片)销售受到直接冲击,主营业务利润同环比均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产能集中释放,整体供给增速高于下游需求的自然增长,导致细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供需结构阶段性失衡的背景下,行业整体加工费水平持续承压,公司虽积极维护客户关系并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效率,但仍难抵大环境下利润空间同比下滑态势。
面对当前行业发展与挑战,公司已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包括加快加大新兴市场业务拓展、优化产品结构以适配中端及下沉市场需求,积极推动差异化产品开发与销售,同时持续推进成本管控与生产效率提升。当前行业发展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与调整,公司长期基本面向好,核心竞争力未受根本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燕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整体情况,特编制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监事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
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新增第四章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五章第三节独立董事、第五章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章程中涉及战略委员会的统一修改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99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 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整体情况,特编制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
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新增第四章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五章第三节独立董事、第五章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章程中涉及战略委员会的统一修改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并逐项审议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8项现行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1项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与《关于新增并逐项审议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邮件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如以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或邮件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邮件上请注明“聚合顺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
(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 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
(2)联系人:李鑫
(3)电话:0571-82955559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102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有关要求,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均不含税):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二、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累计实现情况:
■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103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04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傅昌宝
总经理:毛新华
财务总监:姚双燕
董事会秘书:陈晓雯
独立董事:周明生、韩林静、尹德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04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2955559
邮箱:jhsdm@jhspa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