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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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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6版)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范厚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蔡卫忠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章程修正案》,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现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从而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拟开展规模不超过60,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候选人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孙震先生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名徐国亮先生、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候选人徐国亮先生、刘慧芳女士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徐国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治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慧芳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慧芳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国亮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徐国亮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慧芳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国亮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8.58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82.12万元。

(二)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虚拟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310.7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28.5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6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徐国亮先生、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刘国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青岛海立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荣皓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市即墨区海立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刘国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0.47%股权,与孙刚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孙震先生控制的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晓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兼顾问,同时兼任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仕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晓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川车城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联动优势洲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群星闪耀时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联中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汇创云聚(北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平女士持有的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下转1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