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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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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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琪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2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钟先生,202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包梅庭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4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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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金额为含税的金额。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应废止《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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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和制定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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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