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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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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吴柏志先生、总经理张建阔先生、总会计师程中义先生及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9,968,72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2,564,51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28%。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

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交所本公司A股股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大力提升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与油公司合作共赢,市场开发稳步推

进,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822.1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市场新签合同

额人民币422.2亿元,同比增长5.9%;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37.2亿元,同比下降27.8%;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62.8亿元,同比增长62.0%。

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1.6亿元,同比增长0.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亿元,同比减少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吴柏志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董事长:吴柏志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吴柏志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5-03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共有7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邮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2号楼2601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柏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7名董事,实际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敏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敏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王敏生先生简历如下:

王敏生先生(“王先生”),51岁。王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王先生1995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20年5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25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

除前述披露外,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先生若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其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将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预计于2027年6月)止。王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和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2025-2027年任期考核指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5年度和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董事、总经理张建阔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5-03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邮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10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5-03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相关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背景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并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适应性修订(“本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增设置至少1名职工董事;(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调整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4)缩短股东会原45日的通知期,修订为股东年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5)提案表决中,在原同意票和反对票两个选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弃权票作为第三种选择并规定弃权票将计入有表决权票数;(6)强化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保障,包括将享有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完善股东查阅权等;(7)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及(8)其他修订。同时,鉴于公司已分别于 2024年9月19日、2025年6月6日注销截至前述日期已回购的合计 4,928,000股H股及22,366,200股A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18,984,340,033股减至18,957,045,833股,公司拟根据前述已发行股份总数变动情况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次修订的影响

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有关《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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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