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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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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 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 一一对比。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1-9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职责修订的条款,生效时间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丁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各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