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2025年11月12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提名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对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其中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简历:

吴俊飞先生:男,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8年2月至2022年6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2023年7月至今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截至目前,吴俊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秀芝女士: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管理,2018年1月至今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截至目前,李秀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