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86版)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郜春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润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郜春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润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郜春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润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帅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监事会同意本次取消监事会,并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遵守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制定、修订部分

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全文关于“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表述删除,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上市公司”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公司”。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