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集团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了“销售费用”,2024年度提前执行了该规定。将2024年第三季度保证类质量保证的金额人民币27,364,019.29元以及2024年1月至9月累计保证类质量保证的金额人民币66,312,886.55元进行追溯调整,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此追溯调整对上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无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879,350股,持股比例0.36%,未纳

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目标

预计第四季度单季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去年同期情况相近,主要受通讯类产品关键物料采购成本下降导致产品降价的影响;营业利润率水平同比持平。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目标数据系公司根据发展策略、经营计划及市场和业务发展状况做出的规划和展望,计划实施和经营目标实现以全球新冠疫情改善、国际贸易局势稳定、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场开拓及订单执行符合预期为前提,因此经营目标未来的实际实现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该等经营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进行投资决策不要过分依赖该经营业绩目标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inyu Wu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芳之女士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inyu Wu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芳之女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inyu Wu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芳之女士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现场会议(含视频参会)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长Xinyu Wu(吴新宇)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内部审计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Chang Dan Yao Danielle女士、Andrew Robert T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9.77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0.00元/股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5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856,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购买的最高价为19.49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988,949.2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为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30.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7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公司于2023年10月13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23年10月13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价格由14.54元/股调整为14.27元/股。

7、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放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98人调整为384人;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需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因此拟注销上述离职、放弃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7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数量由1,450.60万份调整为1,386.85万份。

8、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价格由14.27元/股调整为14.04元/股。鉴于公司由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699.1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数量由1,386.85万份调整为687.75万份。

9、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5年10月12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62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008,86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08,860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未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金额、类别及原因

结合2025年1-9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增加“销售产品”类别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原有的其他类别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涉及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表: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与公司需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故双方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将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