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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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另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全部调整为“股东会”,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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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5-05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6,354.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端木晓露女士、刘汉如先生、赵杰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市值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司法重整后注册资本已由654,314,844元增至1,603,071,367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5-06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星瀚”)、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电动”)、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醇氢”)、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程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星智”)、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锋锐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锋锐”)、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醇氢”)、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汇醇”)、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速焕”)、湖南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远程智通”)、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智行”)、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阳光铭岛、醇氢科技、远程智通、醇氢电动、天津远程商用车、吉利四川商用车、天津醇氢、湖州远程、上海远程商用车、山西吉利、湖州星智、万物友好、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锋锐、黑龙江醇氢、哈密汇醇、吉速物流、杭州速焕、湖南远程智通、绿色智行、吉利商务、枫华科技、醇氢绿动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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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1-9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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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