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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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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华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连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8月27日,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进行了资金分配,根据合伙人协议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为分配投资人本金,分配总金额为3,894万元,公司以出资比例分配金额为3,115.20万元。2025年8月28日,公司取得分配金额3,115.2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连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江南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南水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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