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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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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荣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荣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因业务发展需要及采购需求增加,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3,000万元的范围内,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2)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采购需求增加,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50万元,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交易金额增加至3,45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分别为公司2025年度同类业务的预估金额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上表中“2025年与关联人实际已发生交易金额(截至9月30日)”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公司A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等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了框架合同,并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严格按照框架合同确认和执行业务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集科技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及制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第2项、第7项、第12项、第18项、第19项、第20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内容,并删除其他章节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部分“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新增和移动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266版)